7月15日,数学科学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与教师第三党支部在天元中心会议室联合开展固定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这也是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之一。活动由教师第一支部书记张文和教师第三支部书记周达共同主持。
张文同志首先带领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教师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对照《条例》寻找支部建设的短板和弱项,激发支部党员的参与力量,将教师支部真正建设成为“红色引擎”“育人堡垒”“科研硬核”。
周达同志主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他表示,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必将进一步推动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教师党支部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把党徽党旗知识列入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